关于印发《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》的通知 ——沪住产[2003]032号
各区(县)住宅发展局、各开发、设计单位: 现将《上海市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装修设计导则》(以下简称装修设计导则)下发给你们,自二OO三年三月一日起在试点工程中实行。请试点工程各单位参照《装修设计导则》的要求,做好新建住宅全装修试点工程的装修设计工作。在执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情况,请及时函告上海市住宅发展局和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办公室。 二○○三年二月二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