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转用征地报批
办理程序: 1、受理科收文、登记录入、出具回执、转发主办科室;2、主办部门提出审核意见,组织编制“一书四方案”和上报文件;3、局领导审批;4、局领导审批后,报区政府,区政府行文上报市政府;5、报送上级审批;6、受理科核发办理结果。 提交资料: 01·计划部门项目批书02·规划部门项目批文或项目选址意见或规划征询复函03·建设项目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04·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勘测定界图05·地籍图 办理期限(工作日): 20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