物业管理科
负责对本区物业行政管理。包括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、指导和协调。
负责私房落实政策工作。参与新一轮旧区改造。
负责区成套公房改造工作。做好有关房改工作。
负责本区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。包括住房分配制度改革、廉租住房、货币化分房管理以及做好公房出售、公有住房租金调整、种类归并、内外销房并轨。
负责维修基金的管理。
负责“平改坡”和旧区综合整治工作。
防汛防台期间,在条块结合的原则下,负责居住房屋抢险的组织工作。
物业管理行风的促进和建设。
负责本区优秀建筑保护计划上报、落实。
“一门式”接待受理及区房屋维修应急中心(应急分中心)的管理。
负责本区符合两个“1000”入住资格审查。
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