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利用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,并负责实施。
按审批权限,负责本区:
按权限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的出让、转让、租赁、作价出资、交易;
内资六类经营性土地招投标和政府收购、行政费用的收缴工作。
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