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大场镇东至鹅蛋浦、南至丰翔路、
西至赵家宅、北至葑村塘范围土地征收储备
及前期开发项目的房屋拆迁公告
根据《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对下述城市建设基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,经审核已发给房屋拆迁许可证{编号:宝拆许字(2007)第12号}。希望被拆迁范围的单位和居民,共同配合做好拆迁工作。现将房屋拆迁许可证载明的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 建设项目名称:大场镇东至鹅蛋浦、南至丰翔路、西至
赵家宅、北至葑村塘范围土地征收储备及前期开发项目
二、房屋拆迁人: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
三、房屋拆迁实施单位:上海浦东房地产集团房屋动拆迁有限公司
四、建设项目拆迁范围:大场镇东至鹅蛋浦、南至丰翔路、西至赵家宅、北至葑村塘规划红线范围内
五、房屋拆迁期限:自2007年9月30日起,至2008年9月29日止。
六、上岗证号:0001908、0002065、0002063、0002055
七、对我局核发的本公告公布的《房屋拆迁许可证》有异议的,可在60天内向本区人民政府或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,也可在公告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行政复议、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正常进行。
八、房屋拆迁现场办公地址:宝山区大场镇丰翔路5号(丰收村村民委员会)
上海市宝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
二00七年九月三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