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4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
宝山区 本调整内容自2004年4月30日起执行,2004年4月30日以前已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基地,仍执行原标准。(单位:元/m2建筑面积)
区域等级:甲
区域范围:友谊、海滨、吴淞、淞南、高境、泗塘、通河、庙行、大场(原祁连除外)
最低补偿单价:3500元/m2
价格补贴系数:30%
区域等级:乙
区域范围:月浦(原盛桥除外)、杨行、大场(原祁连)、顾村
最低补偿单价:2800元/m2
价格补贴系数:30%
区域等级:丙
区域范围:月浦(原盛桥)、罗店
最低补偿单价:2300元/m2
价格补贴系数:30%
区域等级:丁
区域范围:罗泾
最低补偿单价:2250元/m2
价格补贴系数:30%
区域等级:戊
区域范围:长兴、横沙
最低补偿单价:2000元/m2
价格补贴系数:30%